禹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禹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禹事汇房产网   2025-08-16 14:46

根据禹州市教体局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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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

本辖区内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新生

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一年级新生

校本部:禹王大道以南,府东路以东,阳翟大道以北,轩辕大道以西(含朱坡社区新建小区、新龙华庭小区、禹王宫小区)。

十里校区:十里社区及所辖区域新建小区(含御湖湾云锦小区、御湖湾林溪小区),由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按照十里校区管理规定对适龄对象进行科学安置。

七年级新生

禹王大道以南,府东路以东,阳翟大道以北,轩辕大道以西(含路南金坡、朱坡、尹庄、十里社区户籍学生及禹王宫小区)。


四、报名方式


第一批:线上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家长可于8月16日至8月18日登录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相关信息(请务必认真核对您填写的申报信息,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或撤回,每个学生在线上渠道只有一次申报机会)。

 一年级新生:

1.具有我校辖区房产,且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能查询到房产信息。

2.具有朱坡、十里户籍。

具体步骤: 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在页面中找到“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小学)”——点开后按提示操作(不动产权证号可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搜索“不动产管理”—— “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七年级新生:

1.具有我校辖区房产,且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能查询到房产信息。

2.具有路南金坡、朱坡、尹庄、十里社区户籍。

具体步骤: 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在页面中找到“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中学)”——点开后按提示操作(不动产权证号可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搜索“不动产管理”—— “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温馨提醒: 家长在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第二批:线下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家长可于8月18日持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辖区内祖孙三代同居的新生。

    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3)父母的无房证明;

(4)产权人身份证。

2.辖区内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或小产权房的新生。

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合法购房合同和全额付款发票;

(2)家用半年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3)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双方身份证;

一年级新生审核地点: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楼教室;

七年级新生审核地点:实验学校初中部一楼教室。

审核时间:8月18日

上午 8:30-11:00     

下午15:00-18:00



温馨提醒

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每个学生只有一次报名机会。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我校就学资格。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到我校就学资格。

因全省统一网上招生且连入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后可能进行大数据比对或进入大数据信息库,提供者务请慎重对待,不要提供虚假非法信息证明,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提供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现场审核结束,学校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种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入学资格。

届时,我校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报名学生监护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市教体局的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及相关信息通过禹州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七、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部

0374-8112878

中学部

0374-8111128

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八、特别说明


1.三代同居:指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无迁入迁出记录,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籍信息上仅有祖孙三代家庭成员,无适龄儿童的其他父母辈亲属信息。儿童监护人(父母)在市区确实无其他自有房产。

2.已有一年级、七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属于招生对象,如瞒报登记,一经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

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我校不接收任何插班生。

4.线下现场审核所提供的纸质材料按照条件要求的顺序依次装订,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填写完整。线下报名的每位学生只允许一位家长携带材料入校,有序排队,等候审核,严禁插队。审核区域内,设全方位高清监控,除工作人员和学生家长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不得扰乱审核秩序。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时间,准备好审核所需材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6.招生期间,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没有委托任何机构招生,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7.其它未尽事宜,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禹州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禹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2025年8月15日